咨询热线: 400-8059-268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法律护航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时间:2019-07-03 16:41:59 来源:中国文明网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法律护航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阳光义工社的志愿者在活动中照顾小朋友。记者苏弼坤 摄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的志愿服务的定义、范围、活动方式、志愿者所享受的权利、权益及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等规定,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日,记者先后走访了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多家单位以及部分志愿组织代表、专家学者,对《条例》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法律护航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海口志愿者宣誓。(团市委供图)

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志愿服务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施行,主要是为了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解决当前海口市在促进与规范志愿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谈到《条例》,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林明盛解释,近年来,海口市不断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事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随着海口市志愿服务全方位、常态化的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不完善、运行机制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完备等问题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也对海口市的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由此,推动海口市出台施行《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

林明盛介绍,《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的定义、范围、组织活动方式等内容,以及多项保障和激励条款,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服务;特别提出,海口要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为载体,推动志愿服务融入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志愿服务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首次对志愿者的年龄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与此同时,《条例》指出,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实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并作为表彰、奖励、回馈志愿者的主要依据。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采取乘坐公交、进入公益性文体场馆和旅游景点享受优惠等礼遇措施予以激励。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法律护航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海口120急救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走进校园向师生宣传急救知识。记者苏弼坤 摄

填补海口市志愿法制保障空白

“《条例》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杜秀美表示,近年来,海口市一直致力于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此前,海口市曾先后制定了关于志愿服务的制度,如“海口市全面开展全民公益日”的决定,以及《海口市志愿者星级评定以及暂行办法》等。

此次《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水平,对于推动海口志愿服务事业长足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条例》的出台施行,填补了海口市志愿法制保障这方面的空白,是对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保障与措施。”团海口市委志愿者工作部部长欧阳资说,《条例》针对志愿者和志愿团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保障以及义务、激励回馈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以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同时,《礼遇办法》作为《条例》中对于志愿者激励机制的一个补充,也细化了具体的激励方式,将极大地推动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热情,进一步规范了海口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条例》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形成了施行细则,有引领性意义。”海口市120急救志愿服务队执行队长付杰认为。

共青团海口市琼山区委员会书记,琼山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执行会长李想表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施行,对于琼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条例》是从事志愿者工作的准则。”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团委书记罗建军说,《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并在为志愿者办理相关保险,交通、误餐等费用补贴方面作了规定,降低了学生志愿者的盲目参与度,也加强了学生志愿者的人身安全保障。

《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 法律护航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为了向更多的市民宣传湿地保护知识,湿地志愿者深入到新埠岛的渔村向渔民和附近居民讲解湿地相关知识。记者苏弼坤 摄

有法可依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条例》的出台施行,让志愿服务有法可依。”海口经济学院新闻学副教授、媒体评论员张景武认为,《条例》正式施行后,使得海口市的志愿服务更加规范有序,为志愿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志愿服务环节出现问题时,不会再发生因法律空白而遭遇扯皮、推诿责任等情况。

同时,《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职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利于减少行业乱象,志愿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同时为相关行业文明形象提升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海口市社科联主席,资深学者詹长智认为,《条例》出台施行,说明海口正式把志愿服务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从此可以依法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的发展,使志愿服务成为依法治国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份。同时,也使志愿服务和志愿者在发展初期实践中存在的各种“模糊”和“空白”变得更加清晰和充实,让志愿服务不再是一时的热心和热闹,而是以制度化的组织、规范化的管理、科学化的运作,让这件好事可以办得更好,更加持久,行稳而致远。

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朱德凤表示,《条例》施行,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进海口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条例》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明确了志愿者享受的权利、作为志愿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同时从《条例》中可以看出政府对志愿者权益保障的力度和管理的规范化强度。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使得志愿服务活动有保障,明确了具体的礼遇激励措施,规范的志愿服务管理措施,较强的法律惩戒措施等体现了政府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大力支持,对志愿者的人文关怀。(海口日报记者 赵汶)

编辑:hcf

首都公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首都公益网”域名:www.sdgy.org.cn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首都公益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首都公益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首都公益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首都公益网 电话:400-8059-268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

公益热线:400-8059-268  9:00--17:30(周一至周五)     邮箱:450952431@qq.com      
首都公益网 | 全民公益传播平台官网版权所有(C)  京ICP备16047934号
 互联网反不良信息自律公约 |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